在足协限薪令颁布以后,各俱乐部与球员的续约工作也有了薪酬标准。目前恒大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他们的两位主力球员,徐新刘殿座合同到期以后,拒绝了俱乐部提供的500万元顶薪合同。那么为什么两位球员在任何一个俱乐部都只能拿到500万,却拒绝与母队续约呢?
足协在颁布限薪令之后,又给予了一个增加收入的后门---第三方代言合同。依据此条恒大在与郑智签了新合约之后,又向其提供了一份产品代言的合约,这样保证了郑智原本上千万的年薪。
既然已经有了先例,徐新和刘殿座希望和郑智一样,可以在工资之外有另一笔收入补贴。他俩的上一份合同,徐新年薪为税后800万人民币,刘殿座税后700万人民币,如果按足协的限薪令新签合同,他们将只能拿到税前500万的年薪,也就是税后275万,这几乎是他们原来的1/3。所以要不恒大能提供一份代言合同,要不他们就转投其他俱乐部,再寻找其他可以增加收入的方式。
其他俱乐部会给他们提供代言费吗?其实除了代言还有一种叫签字费,但这一方式就需要操作的比较隐蔽,因为代言合同是一份正式的商业合同,而签字费相当于灰色收入。对于自由身转会的球员,俱乐部省去了一大笔转会费,所以以前也有类似的先例,签自由球员的时候会给球员和经纪人提供一笔额外的费用。不过足协将来会查每一个俱乐部的收入情况,这笔不在账上的签字费就需要动用小金库,让足协无从可查。
限薪只是限制了俱乐部不想给钱的那部分球员的收入,如果俱乐部想给球员更多的钱,各队有的是层出不穷的花招,足协也只能听之任之,很难抓到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