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指出,本通告中所称的危险物品中,“枪支弹药”是指《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及用于枪支的弹药;“爆炸物品”是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爆炸物品,以及烟花爆竹和军工企事业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所用的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是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所规定的放射性同位素
为确保文昌火箭飞行任务期间,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4月26日,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将对文昌航天发射基地周边道路及通往文昌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2021年4月28日18时起至4月29日18时止,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危化品运输车、核载5吨以上货运车辆进入文昌市管制路段,管制路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火箭发射前3小时,禁止无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文昌市东龙线、龙昌线、文铜线和乌东线;
▲火箭发射前1小时,禁止一切车辆进入文昌市东龙线、龙昌线、文铜线和乌东线解除管制时间根据道路通行情况确定
实施管制路段:文昌市东龙线、龙昌线、文铜线、乌东线、淇水湾大道、紫薇路、彩虹南北路、清澜大桥
4月26日,海南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期间实行危险物品运输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21年5月6日0时至5月10日24时期间,实行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运输临时管控措施
通告指出,管控期间,严禁在海南省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运输和使用枪爆等危险物品,同时,停止向省内运入枪爆等危险物品
通告指出,因特殊情况在临时管控期间需运输危险物品与使用爆炸物品的,由运达地市、县公安局审核后,报省公安厅审批对未经审批,在本省内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对已经批准的危险物品运输活动,公安机关要监督危险物品运输单位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沿途公安机关要协助做好安全保障工作